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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01-22 来源:千山区住建局 作者: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鞍政办公开〔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公开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千山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信息内容涉及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及时刊载政府规章等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持续做好城市综合执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等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调整,并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建设维护。做好现行有效规章的动态管理,完成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提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千山区门户网为第一平台,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便于群众阅览、查找。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收集、报送、网络信息安全及其他沟通联络工作,做好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与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均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规范文件类、政策解读类信息还需进一步增加。  

    (二)改进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突破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思路,狠抓措施落实,加大公开力度。二是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和政策解读水平。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签批流程,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执法事项等政策性文件,在文件起草时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解读文件同步起草、审签,解读文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元化展示。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照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分类,理清理顺,畅通公开渠道,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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